銓【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此緣切《集韻》《韻會》逡緣切,
又《玉篇》平木器。
又三銓。《唐六典》吏部有三銓法,尚書典其一,爲尚書銓。侍郞分其二,爲中銓東銓。以四事擇其才,曰身言書判。以三類觀其異,曰德才勞。凡流外兵部禮部舉人,郞官得自主之,曰小選。《註》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郞掌八品以下選。
又姓。漢捕羌校尉銓徵。《集韻》或作輇。《莊子·外物篇》輇才諷說之徒。《註》輇量人物也。亦作硂。
銓【卷十四】【金部】
衡也。从金全聲。此緣切
(銓)稱也。稱各本作衡。今正。禾部稱、銓也。與此爲轉注。乃全書之通例。稱卽今秤字。衡者、牛觸橫大木其角。權衡字經典用之。許不尒。葢古權衡二字皆叚借字。權爲垂之叚借。古十四部與十七部合音。是以若干爲若柯。桓表爲和表。斟灌爲斟戈。毛詩觀爲多之借。單聲之鼉鄲入戈韵。垂古音陀。叚權爲之。俗乃作錘。若衡則叚借之橫字。權衡者、一直一橫之謂。从金。稱錘以金爲之。故从金。全聲。此緣切。十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