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
拼音cǎi
注音ㄘㄞˇ
简体部首扌部
部外笔画8画
总笔画11画
繁体部首手部
异体字 笔顺 一丨一ノ丶丶ノ一丨ノ丶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cǎi(ㄘㄞˇ)

1、同“采1”。

UNICODE

採字UNICODE编码U+63A1,10进制: 25505,UTF-32: 000063A1,UTF-8: E6 8E A1。

採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English

gather, collect; pick, select

康熙字典

採【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正韻》此宰切,同采。摘也,取也,㩜也。《戰國策》芻牧薪採,莫敢闚東門。《註》大者薪,小者採。《晉書·劉琨傳》古語云:山有猛獸,藜藿爲之不採。《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按採本从爪从木,爪即手也。後人又加手作採。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采【卷六】【木部

捋取也。从木从爪。倉宰切

说文解字注

(采)捋取也。大雅曰。捋采其劉。周南芣苢傳曰。采、取也。又曰。捋、取也。是采捋同訓也。詩又多言采采。卷耳傳曰。采采、事采之也。此謂上采訓事、下采訓取。而芣苢傳曰。采采、非一辭也。曹風采采衣服傳曰。采采、衆多也。秦風蒹葭采采傳曰。采采猶萋萋也。此三傳義略同。皆謂可采者衆也。凡文采之義本此。俗字手采作採、五采作彩。皆非古也。釋詁曰。采、事也。此言假借。采事同在一部也。從木。從爪。此與同意。之訓曰。禾成秀人所收也。則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倉宰切。

音韵方言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cai3 [梅县腔] cai3 [台湾四县腔] cai3 [客英字典] cai3 [陆丰腔] cai3 [东莞腔] cai3 [宝安腔] cai3 [客语拼音字汇] cai3 [沙头角腔] cai3

◎ 粤语:coi2

◎ 潮州话:cai2(tshái) [揭阳、潮阳]cain2(tsháiⁿ)

上古音系

字頭聲符韻部對應廣韻小韻擬音註解
shɯːʔ俗採字見史記

廣韻

字頭小韻反切聲母韻母韻目調韻系韻攝廣韻目次高本漢王力李榮邵榮芬鄭張尚芳潘悟雲蒲立本推導現代漢語古韻羅馬字有女羅馬字註解
倉宰上聲一等開口上十五海tsʰɑ̆itsʰɒitsʰᴀitsʰɒitsʰʌitsʰəitsʰəjcai3chaixcoj取也俗

蒙古字韻

字頭八思巴字八思巴字
修正
八思巴字
其他形式
音譯音譯
修正
音譯
其他形式
擬音聲調註解
ꡑꡭtshaytsʼaj上聲

中原音韻

字頭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四呼寧繼福註解
皆來開皆來上聲開口呼tsʰai

洪武正韻牋

字頭小韻反切韻目韻部聲調
此宰六解上聲

分韻撮要

字頭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註解
第十九栽宰載陰上取也
偏旁部首查字
笔画查字
汉字结构
四角号码查字